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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項信息
權利類型 | 行政許可 | 實施主體 |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使層級 | 省級 | 辦理對象 | 法人 |
辦理類型 | 承諾件 | 法定期限 | 當場辦理 |
承諾期限 | 當場辦理 | 咨詢電話 | 0971-5115612、6161727 |
投訴電話 | 0971-6155517、6161198,12365質量投訴熱線 | ||
辦理地點時間 | 省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西寧市城西區西川南路53號文博大廈)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節假日除外) |
二、受理條件
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應當覆蓋所申請生產或加工的產品;
(二)有與所申請生產的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手段(具體要求見審查細則);
(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具體要求見審查細則);
(四)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后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具體要求見審查細則);
(五)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三、申報材料
材料名稱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備注 |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單 | 電子文件 | 1份 | 必須提交 |
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 | 電子文件 | 1份 | 必須提交 |
申請發證產品的合格檢驗報告 | 電子文件 | 1份 | 必須提交 |
四、辦理流程
五、收費標準
不收費
六、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二條、第六十八條;
3.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通則及相關實施細則。
4.《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2018〕35號)。
5.《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國發〔2018〕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