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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范圍
事項名稱: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的授權
適用對象:法人
二、辦理職責
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的授權的受理、評審、審批和發證。
三、審批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條
(三)《計量授權管理辦法》第六條
(五)《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JJF 1069-2012)
(六)《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四、受理和決定機構
青海省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行政服務大廳省市場監管局窗口、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五、辦理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或者有獨立建制,其負責人應當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書,能獨立公正地開展工作的單位;
(二)計量標準、檢測裝置和配套設施必須與申請授權項目相適應,滿足授權任務的要求;
(三)工作環境能適應授權任務的需要,保證有關計量檢定、校準工作的正常進行;
(四)檢定/校準人員必須適應授權任務的需要,掌握有關專業知識和計量檢定、校準技術,并經考核合格;
(五)申請向社會開展計量檢定工作的單位,管理體系應符合《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范》(JJF1069-2012)的要求;申請承擔內部強制檢定工作的單位,管理體系應符合《計量標準考核規范》(JJF 1033-2016)的要求;
(六)具有保證計量檢定、校準結果公正、準確的有關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六、申請材料目錄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形式 | 備注 |
1 | 電子材料 | 必須提交(加蓋申請人公章) | |
2 | 營業執照或法人單位資格證明文件 | 電子材料 | 必須提交 |
3 |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申請書》 | 電子材料 | 必須提交 (加蓋申請人公章) |
4 | 管理體系文件(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目錄) | 電子材料 | 必須提交 |
七、申請接收
申請方式:可選擇網上申請或實體大廳
聯系電話:0971-5115612
辦公地點: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西川南路54號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
八、辦理基本流程
網上申請—受理—組織評審—審批—頒發證書
九、辦理方式
網上辦、一次辦、可選擇線上辦理和線下辦理。
十、辦結時限
法定時限:60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19個工作日(實行“2個工作日受理決定”制,整改與驗證時間不計算在行政許可的時限內)
十一、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十二、審批結果
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授權證書、行政許可決定書
十三、結果送達
送達方式:當場送達或郵遞送達(征求申請人意見)
十四、咨詢途徑
青海省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局行政服務大廳省市場監管局窗口
或電話咨詢:0971-5115612、6161721
十五、監督投訴
投訴電話:0971-6161198;12315
十六、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七、辦理進程和結果公開查詢
電話查詢:0971-511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