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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項信息
二、受理條件
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以上;
(二)身體健康并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三)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四)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
(五)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六)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
作業人員的具體條件應當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執行。
三、申報材料
(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辦證申請書》;
(二)《考試結果通知單》。
四、辦理流程
五、收費標準
不收費。
六、設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四條;
(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八條;
(三)《關于調整改革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工作的公告》(2009年第67號)有關規定。